1979年07月02日出版
(電視綜合週刊168期 P38~P39)
電視劇評:
台視劇場──「表哥與表妹」
●文/王仲鳴
六月廿三日
晚十時二十分播出
表兄妹能否結婚,前些日子成為熱門話題之一,專家學者與法界人士均各抒卓論。而司法界則明確表示將於二、三年內修訂民法,禁止表兄妹締結婚姻。
然而表兄妹結婚,我國習俗,不但行之已久,且認為可以親上加親,也是一件喜上加喜的事,因此有許多人仍漠視司法界的意見,最少在民法未正式修訂前,大有我行我素,甚而有加速完成婚事的趨勢。
到底表兄妹可不可以結婚?為何不能結婚?婚後有何影響?報章雖喧騰一時,但一般觀眾仍多未能深悉,如果能透過戲劇形式作一教育性的啟示,確是一件饒有意義的事。
臺視劇場於六月廿三日晚播出劇作家丁衣的「表哥與表妹」一劇,即就以上的問題作一有趣味的探討。
臺視劇場近年來多採現社會的寫實題材,且常提出一些值得重視的問題,向觀眾作啟發性的演出,較友臺似更具積極意義。「表哥與表妹」同樣表現了它對社會問題的剖析。
從以往的作品看來,丁衣對喜劇頗具功力,本劇仍保持他一貫風格,以喜趣的格調描述一對表兄妹迂迴式的戀愛故事。其主題即以表兄妹能否結婚為重點。
作者在劇中藉男主角秦風的口中說出表兄妹近親聯姻,很可能生下畸型兒,更因為他是攻讀法律研究所的準博士,對民法即將修訂禁止表兄妹聯婚,表示強有力的支持,因此,當他與十多年前相處非常融洽的小表妹重逢時,雖然雙方家長極力盼望他們能親上加親,但秦風仍深感猶豫,甚而力表反對。
不料由於替小表妹惡補以備聯考,初則耳鬢廝磨,繼而墜入情網,終則不可自拔,他開始改變自己的持論:只要相愛,為什麼不結婚,大不了實施男性結紮呀!最後,他拋棄了相戀三、四年的女友,緊緊地擁抱嬌羞的小表妹,以示婚娶。
就全劇演出看來,丁衣對表兄妹聯婚一事的基本觀念是什麼?他不但失去原有的堅定立場,相反的,竟然隨俗地為觀眾帶上一條不正確的路途,這是極端令人反感的!
我們不否認,古今中外,表兄妹聯婚,已是一件極為常見的事。但近數百年來,我們從事實證明,中歐各國由於近親聯婚而產下白痴和畸型嬰兒的悲劇已屢見報導,根據優生學的研究,發現近親聯婚將對下一代有極不利的影響。因而始有修改民法禁止表兄妹聯婚的決定。
既採用這類現實的問題作為戲劇題材,則作者的立論不應有所偏差,更不能有悖法律(雖然這項民法的修訂與實行要待一、二年後,但已作決定則為不爭之實)。
「表」劇前半段藉秦風的談話,鄭重說明表兄妹不宜結婚,不料劇終男女主角竟然表示締結良緣。這一來,不但作者自打嘴巴,也把觀眾戲耍一番,更引導觀眾走向與法律背道而馳的路子。雖說戲劇是娛樂,但不能否認它對觀眾的教育性,這種自毀立場的做法,令人難以苟同。
秦風在劇中是攻讀法律研究所的準博士,對法律應有深切的認識,明知民法將禁止表兄妹結婚,卻故意向法律挑戰,何以自圓其說?
此外,學法律的人對個人生活行為尤應負責,秦風與女友相交三、四年,從女友與他爭吵時的表示,他們似已有超友誼的關係,卻又與小表妹熱戀,並將結婚,那他對這位女友是否將負見異思遷始亂終棄的責任呢?這雖是本劇的枝節問題,但作者塑造劇中人的性格時,事前應有完整的構想,似不宜興之所至,信筆編撰,致生矛盾。
秦風久未在螢光幕上露臉,本次演出,自然穩健,較前進步,邵佩玲的小表妹稍嫌造作,但嬌嗔喜怒間,把一個懷春少女表現得很活,倒是飾秦風女友的張家慧,剛柔兼備,將這個有個性的女孩子,表現得突出,給觀眾留下頗深的印象。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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